張家界航空工業(yè)職業(yè)技術學院
招 生 章 程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(guī)定,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“陽光工程”的要求,規(guī)范招生工作,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條 學校名稱:張家界航空工業(yè)職業(yè)技術學院;學校簡稱:張家界航空職院;部標代碼:12849;學校英文名稱:Zhangjiajie Institute of Aeronautical Engineering;學校英文名稱縮寫:ZJJIAE;學校域名:www.zjjhy.net;地址:湖南省張家界市武陵山大道學院路1號(郵編427000);辦公電話:0744-8255163,8222373,傳真:0744-8255819。
第三條 學校位于世界知名旅游勝地張家界市,是一所以理工為主,涵蓋經、文、管等學科的多科性省屬公辦全日制高職院校。上級主管部門為湖南省工業(yè)和信息化廳。
第四條 達到專科培養(yǎng)要求的畢業(yè)生,頒發(fā)教育部電子注冊、國家承認學歷的張家界航空工業(yè)職業(yè)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??飘厴I(yè)證書。
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
第五條 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和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,執(zhí)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,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,并部署招生錄取各項工作。
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就業(yè)處。負責制定有關招生規(guī)定和實施細則,編制招生計劃,組織實施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。
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(jiān)察小組,負責監(jiān)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,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。
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報考要求
第八條 學校面向全國27個省(市、區(qū))招生,詳細計劃以各省(市、區(qū))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。
第九條 學校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。
第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執(zhí)行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。
第十一條 報考要求
一、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的考生方可報考。
二、肝炎病原攜帶者不能報考旅游類、民航類專業(yè),色盲者不宜報考動漫制作技術、航空發(fā)動機裝配調試技術、機電設備技術、飛機電子設備維修、飛機機電設備維修、旅游管理、導游、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、空中乘務、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等專業(yè)。
三、空中乘務專業(yè)報考建議:
1、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CCAR-67FS乘務員或航空安全員體格檢查標準。
提前批招收空中乘務專業(yè)的江西考生須取得我校專業(yè)測試合格證,河南考生要求表演類專業(yè)測試成績合格。
四、定向培養(yǎng)士官要求:體檢標準按照總參謀部、總后勤部、衛(wèi)生部制定的《關于調整部分征兵體檢標準問題的通知》(參動〔2008〕109號)執(zhí)行。
第四章 錄 取
第十二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(guī)定,嚴格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德智體美全面考核,綜合評價,擇優(yōu)錄取。
第十三條 對各省(市、區(qū))的投檔比例要求是1:1.2。
第十四條 按志愿優(yōu)先的原則投檔,不設置志愿分數級差,優(yōu)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。
第十五條 錄取專業(yè)時,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專業(yè)志愿情況,按考分排隊,由高到低依次錄取,第一專業(yè)志愿無法滿足時,錄取第二專業(yè)志愿,所有專業(yè)志愿都無法滿足時,可根據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(yè),不服從調劑的,作退檔處理。
第十六條 專業(yè)錄取在總分相同的條件下,可優(yōu)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,文科類專業(yè)優(yōu)先錄取語文成績高的考生,理工類專業(yè)優(yōu)先錄取數學成績高的考生。
第十七條 對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,所加分計入投檔成績,但在專業(yè)錄取時,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?yōu)闇省?/p>
第十八條 往屆生的錄取辦法按照各省(市、區(qū))招生管理部門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第十九條 錄取時,無男、女生比例限制。
第二十條 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,錄取結果除各省招生辦在規(guī)定的網站上公布外,學校也將在zs.zjjhy.net網站同步公布,錄取咨詢電話:0744-8222373、8255163。
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,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(guī)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,對復查發(fā)現的問題,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,凡屬徇私舞弊者,一經查實,即取消學籍,予以退回。
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
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、住宿費、教材費及各項代收費等費用。根據屬地管理原則,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(fā)改委、湖南省財政廳、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費。
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立獎學基金,獎勵品學兼優(yōu)學生。其中: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,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,學校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年3000元、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年1200元、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年600元。另外,還設有若干單項獎學金,每項每人每年200元。
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立助學基金,資助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,根據有關政策、規(guī)定和程序,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2000至4000元。并采取生源地助學貸款、勤工助學、特困補助、捐資助學補助和減免部分學費等措施予以幫助。
第六章 附 則
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張家界航空工業(yè)職業(yè)技術學院招生就業(yè)處負責解釋。
附件:
各專業(yè)收費標準
學院 |
序號 |
專業(yè)名稱 |
專業(yè)代碼 |
學費 (元/年) |
備注 |
住宿費 (元/年) |
航空制造學院 |
1 |
機械設計與制造 |
460101 |
4600 |
1080 |
|
2 |
數控技術 |
460103 |
5060 |
精品專業(yè) |
||
3 |
智能焊接技術 |
460110 |
4600 |
|||
4 |
模具設計與制造 |
460113 |
4600 |
|||
5 |
飛行器數字化制造技術 |
460601 |
4600 |
|||
7850 |
士官專業(yè) |
|||||
6 |
航空發(fā)動機制造技術 |
460603 |
4600 |
|||
航空維修學院 |
7 |
智能制造裝備技術 |
460201 |
4600 |
||
8 |
機電設備技術 |
460202 |
4600 |
|||
9 |
航空發(fā)動機裝配調試技術 |
460604 |
4600 |
|||
7850 |
士官專業(yè) |
|||||
10 |
無人機應用技術 |
460609 |
4600 |
|||
7850 |
士官專業(yè) |
|||||
11 |
直升機駕駛技術 |
500404 |
4600 |
|||
12 |
飛機機電設備維修 |
500409 |
4600 |
|||
7850 |
士官專業(yè) |
|||||
13 |
通用航空器維修 |
500412 |
4600 |
|||
航空電氣學院 |
14 |
機電一體化技術 |
460301 |
4600 |
||
15 |
工業(yè)機器人技術 |
460305 |
5060 |
合作辦學專業(yè) |
||
16 |
電氣自動化技術 |
460306 |
4600 |
|||
7850 |
士官專業(yè) |
|||||
17 |
飛機機載設備裝配調試技術 |
460605 |
4600 |
|||
18 |
飛機電子設備維修 |
500410 |
4600 |
|||
7850 |
士官專業(yè) |
|||||
19 |
應用電子技術 |
510103 |
4600 |
|||
信息技術學院 |
20 |
計算機網絡技術 |
510202 |
8580 |
合作辦學專業(yè) |
|
21 |
軟件技術 |
510203 |
9900 |
合作辦學專業(yè) |
||
22 |
大數據技術 |
510205 |
5060 |
合作辦學專業(yè) |
||
23 |
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|
510209 |
5060 |
合作辦學專業(yè) |
||
24 |
動漫制作技術 |
510215 |
9900 |
合作辦學專業(yè) |
||
航空管理學院 |
25 |
民航運輸服務 |
500401 |
5060 |
合作辦學專業(yè) |
|
26 |
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 |
500408 |
5060 |
合作辦學專業(yè) |
||
27 |
大數據與會計 |
530302 |
3500 |
|||
28 |
國際商務 |
530502 |
3500 |
|||
29 |
市場營銷 |
530605 |
3500 |
|||
30 |
移動商務 |
530703 |
3500 |
|||
31 |
航空物流管理 |
530803 |
4600 |
|||
旅游管理學院 |
32 |
空中乘務 |
500405 |
8800 |
合作辦學專業(yè) |
|
33 |
旅游管理 |
540101 |
4600 |
|||
34 |
導游 |
540102 |
4600 |
|||
35 |
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|
540106 |
4600 |
注:收費項目和標準按湘發(fā)改價費[2015]648號、[2016]668號和[2017]915號文件執(zhí)行;士官生按湘發(fā)改價費[2017]788號文件執(zhí)行。
男
女